雇员擦玻璃摔瘫家政赔偿3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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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6:58 大连日报 |
新华社银川5月15日专电(记者陈晓虎)银川市兴庆区联信家政服务公司雇员王彩霞在给合同服务对象擦玻璃时,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颈椎骨折致四肢瘫痪。日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一家政公司赔偿王彩霞32.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2日,银川市兴庆区联信家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家政公司)负责人王某给王彩霞打电话告知宁夏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有打扫卫生的家政服务。之后王彩霞自带工具到房产公司与另外两名雇员一起打扫卫生。王彩霞在擦二楼玻璃时不慎摔下,当时送医院抢救。 受伤后,王彩霞先后共支付医疗费等费用6万余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法医学活体损伤鉴定书认为:王彩霞在工作中从二楼坠落,造成第六颈椎粉碎性骨折,并发四肢瘫痪,应属一级伤残。 法院认为,王彩霞是受家政公司负责人王某指派,并以家政公司名义为房产公司提供家政服务。王彩霞与王某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王彩霞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彩霞作为成年人,未对所从事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方法作出正确判断,没能积极保护自身安全,故对此承担30%的责任。房产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并无不当,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005年5月13日,一审法院判决家政公司负责人王某赔偿王彩霞324,060.4元。经法院调解,房产公司考虑到王彩霞的现状,提出给王彩霞补偿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