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办“民校”,受益人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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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在教育较发达的江苏省南通市,许多名牌公办学校办了民办学校,即“校中校”。这类“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工资也都来自于公办 学校,其校舍、场地等基本上都在公办学校内,同时还借助了公办 学校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见5月15日《央视国际》)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种“对外两张皮,对内一盘棋”的所谓“民办”学校,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创办的,还是公办名校衍生出来的,都是教育的“怪胎”,其危害无疑是巨大的。 由于产权关系不明,公私界限不分,“民办”的高额收费存在监督“真空”,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其次,这种依托原有公办学校的声誉、实力和教育资源办的“民校”,进一步挤压了真正的民办学校本来就很有限的生存空间,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最为重要的是,将公办改为民办,等于把义务教育变成了高收费教育,在客观上加大了社会教育成本,吞噬了有限的教育资源。 可见,如火如荼的公办名校办“民校”,是一个瓜分教育权力资源和享用教育权力资源的过程。那么,公办学校办“民校”的受益人是谁呢?谁在享用公校资源私有化盛筵呢? 中国教育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名校(包括高校)同时举办两三所甚至四五所“民校”,有的名校校长同时兼任“教育投资集团”董事长和好几所“民校”法人代表;有的“民校”说有独立校舍、独立办学,但经常使用所依附名校的教学设施或活动场地。(见3月28日《中国教育报》) 作为法人代表只是表面的。其实,他们通过办“民校”的形式,不仅把众人喊打的公办学校乱收费现象彻底合法化,而且,“民校”的股东或既得利益者,只能是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校领导的利益关系户,他们以公办的门脸和资源,做自家的买卖,可谓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种种现象表明,公办名校办“民校”,作为一种改革实验已经到了应进一步思考其今后走向的时候了。不能再让一小部分既得利益者继续化公为私,不能再让他们继续享受这“公退民进”的盛筵了!石敬涛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