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由谢瑞麟案看“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24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 前不久,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与其担任上市公司主席的儿子谢达峰一同被“请”入廉署“喝咖啡”,原因是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协助旅行社逃税。尽管谢氏父子已获保释外出,但作为香港旅游业“回扣”第一案,谢氏父子无疑对内地旅游界愈演愈烈的赠送和收受回扣这一“潜规则”敲响了警钟。

  正如上海一位业内人士所透露的,旅行社、导游与景点、商家之间通过拉客、消费等获得高额回扣,在业界早已是不成文的规矩,如果真的查一查,恐怕没有多少人是能挡住这一“潜规则”的。

  “潜规则”的泛滥必然导致腐败的滋生和公权的滥用。一些手握大权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潜规则”替代条法规章,严重败坏了执法机关的形象。北京昌平区质监局原局长付某最近因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出庭受审。面对检察机关对他“收钱免罚”的桩桩指控,付某竟认为这是社会问题:“社会上的不合格产品太多,如果都罚,我们局罚的钱就不计其数了。”某石化销售公司送来40万元,付某就将应该处以的300万元罚款免了单,本该依法没收的800余吨不合格汽油也随之流入市场。

  法学专家认为,香港的做法对内地有借鉴意义。在内地,导游收“回佣”实在太普遍了。一说到购物回扣问题,游客和导游就各有各的理:游客们当然大多数骂声一片,是对长期以来“旅行团变成购物团”现象的不满。导游们不无委屈:导游无底薪,工作强度大,每天几块钱到20块不等的导游费用都被旅行社给拿走了,唯一经济来源就来自于购物回扣,实属迫不得已。

  制度是行为规则。现在旅游界的最大问题,是太多的潜规则未能浮出水面。所以,最主要和首先要做的,恐怕就是3条:改变部分导游无底薪状况,改为“薪金+佣金”制度;将旅行社和导游应提取佣金比例明晰化并公之于众,接受行业内部和市场的评判。而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中心副主任杨立新教授所建议的那样:法律可明确规定,回扣达到多大数额,应该算是贿赂,需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制度改革,从而改变导游的行为模式,也为旅游行业的各环节(游客、旅行社、导游和景点)带来一次全新的利益再分配。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旅游行业的“回扣”问题也好,“小费”问题也好,需要的更多是一种制度(法律仅仅是其中一部分)的矫正之手。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