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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大股东提议:年度分红与转增比例翻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8:27 新华网

  三一重工年度分红与转增比例拟翻倍

  拟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进行年度分红及转增的三一重工(600031)上周六公告,经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修改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在原来的基础上,把分红和转增比例增加一倍。

  公告称,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为: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此外,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修改为: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而修改前的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此前曾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衔接作出过说明。公司在5月12日的公告中称,公司拟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再实施2004年度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还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原定于2005年5月21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5月29日上午9:00召开。

  金牛能源登记日后转股不能享受获权对价

  金牛能源(000937、125937)公告提示,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05年6月24日)之后转股而持有的股份,将不能获得邢矿集团支付的获权对价。

  公告称,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则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05年6月24日)前(含当日),可转债持有人可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日(无论公司可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可转债持有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当日及之前转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权获得邢矿集团支付的获权对价。根据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5股股份的对价。

  公告称,公司可转债拟在股权分置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至公告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拟定为2005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间暂停转股。

  金牛能源的2005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05年3月31日,一共有1.21亿元可转债转为1119万股流通股。目前尚有5.79亿元可转债没有转股。(实习记者海晓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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