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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证市民生活用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8:52 南方日报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重点保证市民生活用水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记者昨日获悉,东莞日前通过了《东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明确规定,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可用消防车向重点用水单位送水。

  按照预案规定,水源遭到严重污染,原水理化指标严重超标,比如咸潮导致水源地含盐量剧增、交通意外引起的急性水源污染事故、水源地受到突发性的企业或生活排污影响。同时,水管突然爆裂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水专线停电,造成大面积停水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水源或制水车间遭到人为破坏、投毒,造成大面积停水;液氯在储存、使用时严重泄漏并危及到周围市民和职工人身安全;水库大坝出现险情,严重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形,都属于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别。

  按照预案规定,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利用其他水厂的供水潜力,向停水地区增加供水;同时还可利用消防车和园林、环卫等部门的载水车辆,向重点用水单位送水,尽量减轻停水对生活、生产的影响。据规定,城市供水量因突发灾害事故影响远低于所需用水时,应重点保证市民生活用水。

  预案规定,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者,将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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