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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染性病 新娘告新郎 法院已受理此案 新郎否认有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8:5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新婚仅十天,新娘身体异常。两个月后,新娘被确诊染上严重的性病。此时才知道,新郎隐瞒了有6年性病史、一直未治愈的事实。悲愤之余,新娘12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该案已被正式受理,预计将于下月开庭。

  新娘:婚后染性病

  “申请婚姻无效只是我维权的第一步,接下来一定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给那些明知自己身患性病却故意隐瞒,把性病传播给自己爱人的人敲响警钟!不能走公诉的道路,我就刑事自诉!”为了达到目的,楼兰(化名)已经奔波数月之久。

  化名楼兰,是应她本人的要求:“我这一辈子都已经毁了,我觉得自己就像楼兰新娘,生命已经化成了木乃伊!”

  据楼兰介绍,她和新郎李强去年认识。办理结婚手续前,他们选了家好医院做婚检。李强平时上厕所次数频繁,所以特意要他去做尿检,结果他左推右推避开了。“等我发现时,泌尿科医生已下班,以后就没有再去检查。

  “去年国庆节,我们举行了婚礼。发生关系时,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婚十天后,我就觉得身体不适。同时,发现他在偷偷服药。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可能是前列腺炎。此后我们在一起时,他仍未采取任何措施。”楼兰说,“我的疑心越来越重,有一次我逼问得急了,他才冲口而出‘医生说就是那个,但是没查出有病源,不晓得有菌没菌’。”到了这一步,楼兰赶紧去医院检查,成都两家医院都确诊楼兰患了“非淋”,病源是“生殖系统衣原体和支原体感染”。

  楼兰说,起初,新郎不承认自己有性病。直到一个月前,在再三追问下才承认了,并说6年前就感染了性病,一直都没有治好。

  “我恨他,恨他的自私、残忍和无情。我不仅要申请和他的婚姻关系无效、向他索取民事赔偿,我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楼兰写下自己的遭遇寄给国家有关部门,希望国家能重视婚检,重新把婚检列入强制范围,尤其是把“性病和艾滋病”检查列入必检项目。随后,她开始着手准备“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新郎:我没传染她

  记者陪同楼兰去了李强家(查出性病后,两人便分居了)。两人一见面就发生激烈争执。李强否认自己传播性病给楼兰,也坚决否认自己染有性病:“我没有性病,她说我传了性病给她,那她上法院告我好了,法律会给她一个公道。要是判下来是我的责任,该咋的就咋的,钱我是没有了,要就从我工资里慢慢扣!”

  下个月,本案将开庭审理。楼兰说,她绝不甘心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成都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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