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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结合同发展 共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39 淄博新闻网

  --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维刚本报记者 楚春霞通讯员李鸿博“‘文明淄博’建设与‘平安淄博’建设,是构建和谐淄博的两个重要方式和途径,两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因此,必须要坚持‘文明淄博’建设与‘平安淄博’建设一齐抓,整体推进,最终实现全市的和谐稳定。”这是日前,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维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段话。陈维刚说,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人的素质,是“文明淄博”建设与“平安淄博”建设的共同要求和根本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基于这点认识,市委政法委、综治办把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市人民法制素质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措施抓在手上,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围绕经济发展中心,根据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能力。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增大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从根本上保障和实现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基层文明创建活动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机关”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文明淄博”建设与“平安淄博”建设的不断深化。如何看待“文明淄博”与“平安淄博”建设的关系?陈维刚说,在开展“文明淄博”建设与“平安淄博”建设中,必须要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推动两者的共同发展,积极构建和谐淄博。“文明淄博”建设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淄博”建设就要为“文明淄博”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一步,要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加以整治。有效动员和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防范工作格局。坚持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一体化工作机制。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现场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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