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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名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1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下午,江苏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厅信访处处长孙建军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步骤、原则和具体要求。

  孙建军说,这次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目标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停访息诉。集中接访分为接访处理、复查、复核3个阶段,具体时间和要求是:

  5月18日到7月17日,由县(市、区)公安(分)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7月18日至8月17日,由各市公安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主要对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提出复查的信访人,组织力量对此进行复查。

  8月18日至9月6日,由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接待处理属于省厅管辖的信访事项,主要对各市公安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

  值得提醒的是,复核结果是信访的最终结果。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

  孙建军说,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确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确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过错而造成群众来信来访的,将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该赔礼道歉的要当面赔礼道歉,该赔(补)偿经济损失的要及时、足额给予赔(补)偿。

  孙建军同时强调指出,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依法信访、无理缠访闹访而又不听劝导的信访人,严肃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将依法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患有精神病,严重扰乱、妨害公共秩序行为的信访人,责令其家属看管治疗或商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治疗。 通讯员沈宫轩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刘敏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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