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事故报告要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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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48 燕赵晚报 |
死亡10人以上6小时内上报 燕赵晚报北京讯记者13日获悉,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本次新升级的事故快报系统设置的“平均事故上报周期”指标(单位为小时),评价各地通过系统上报事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设部将定期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通报各地上报事故情况。 按照该通知,事故报告要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上报。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不得拖延报告或者将一段时间的事故集中上报。(北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