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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托管私生女 律师称事主要为行为“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5: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6日电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自己在未与妻子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就同另一女子同居生子。同居女友在家人的逼迫下,又回老家与别的男人登记结婚。昨天上午,四川民工唐某讲述了他的遭遇,希望有人能帮他看管一下才一岁的孩子,自己好抽身回去处理他与同居女子的“婚姻”关系。

  据唐先生称,他是四川南充人,来海南打工已经十几年了,打工过程中认识一位姓周的重庆女子,并与其同居在一起8年了。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他们已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现在一岁零一个月。14日下午,周某说自己独自出去办点事,一走就没有回来。回到住处一查看,发现周某带了一套换洗的衣服,除给他留下50元钱外,把他们俩打工挣到的所有积蓄全部带走了。想起几天前周某对他说过“要回老家去办离婚”的话,才恍然大悟,一起生活8年的周某回老家重庆了。

  据了解,唐先生在四川老家竟还有一个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妻子,并有3个女儿,最大的今年已15岁了,最小的12岁。唐先生1989年来海南打工,在外面度过了几个年头,感觉与老家的妻子性格上存在许多差异,不想与其继续相处,便于1996年上半年回去向妻子提出离婚。最后与妻子签下一纸协议,同意去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约定大女儿由妻子养,两个小女儿由他养。

  唐先生自以为有了这张协议,不去领离婚证也算离了婚,他没去登记就又到海南来打工了。1997年8月,他开始与重庆女子周某过起了同居生活,又于去年4月生下一个女孩。

  今年3月14日,周某提出要带小孩回老家一趟,理由是回去给小孩断奶,让他想不到的是,周某回去的第二天就在家人的安排下与另一个男人拜堂成了亲,还领了《结婚证》。他几经周折,把周某又带回了海南。

  谁知他才回海南10天,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周某又悄悄地不辞而别。他想回去处理这些事,又愁小孩子没人看管,才想到找报社帮忙,希望有人能帮他管一管小孩。

  律师认为,从唐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看,他目前所处的窘境有些咎由自取,当务之急是他应该先回去履行与妻子的离婚手续。周某要是受父母逼迫的话,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他人的结婚登记,否则的话。唐与周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人还得考虑生下的孩子的扶养问题。(吴懿斌、修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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