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靶子:"好警察"打死人 坏警察又该是啥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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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6:13 人民网 |
评论由头: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调查警方各执一词 北京市公安局称“这只是个人行为”,“不值得媒体如此关注此事”;太原公安机关的有关人士则称,群殴主谋刘立民是一个“好警察”,可能只想“吓唬吓唬”被害人,是“一时冲动,是激情犯罪”;而公安部新闻中心则称这“仅仅是个个案”,“个案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 推荐参考: “好警察”都能打死“好警察”,那么不好的警察又是怎样的一副嘴脸?如此“好警察”离真正的好警察到底有多远?在我看来,“好警察”打死“好警察”的根源,一股脑地都推给“激情”承担恐非恰当。如果一个受过公安和司法部门长期教育、一个经过严格训练、一个在铁的纪律的约束下有是非判断力的真正的好警察都会犯“激情”这样低级的错误的话,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太可怕了,即使全国所有的警察都是这样的“好警察”,只要一“激情”就大动干戈打死人,也够老百姓恐惧的了。“激情杀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好警察”不“好警察”的问题,他肯定是一个坏警察。只不过他的“坏”,是通过“激情”的形式凸显了出来罢了。 对于这一恶性案件,公安机关相关各方的表态却是非常令人失望:北京市公安局称“这只是个人行为”,“不值得媒体如此关注此事”;太原公安机关的有关人士则称,群殴主谋刘立民是一个“好警察”,可能只想“吓唬吓唬”被害人,是“一时冲动,是激情犯罪”;而公安部新闻中心则称这“仅仅是个个案”,“个案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 不难看出,对于“五一”期间发生在太原的“警察打死警察”事件,公安机关相关各方的表态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只当作普通刑事个案,对案件的发生和后果异口同声地趋向于轻描淡写。当然,太原方面还没有忘记为“自己人”开脱。公安机关相关各方对于此案的表态无疑是令公众失望的,因为轻描淡写的目的显然是力图回避公众强烈质疑的“背景”因素,不敢也不想正视“个案”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更无意深挖“偶然”之中的必然,从这些表态中,公众分明看到了并不乐观的处理结果。 双方没有亮明身份是发生冲突的首要原因。这里暗含的逻辑是,如果刘立民知道对方也是警察,就不会将其打死,反之,如果对方是普通群众,则不免被打死。一个好警察能够这样对待与自己有冲突的百姓吗?一个好警察,能够像地头蛇一样欺负外地人吗?不但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还对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大施淫威,好警察怎么能这样做?召集的亡命之徒中六人是刑满释放人员。好警察能这么干吗?现在我们看到的太原警方,却对犯罪警察多方护短,多方开脱,这种做法,与从严治警的要求相差甚远。 编辑点题: 在这个案件中,到底是不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究竟是好警察打死好警察还是坏警察打死坏警察?欢迎网友畅所欲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