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欧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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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7:1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余天恩)欧洲委员会第三次首脑会议16日在波兰首都华沙举行。会议将主要讨论有关欧洲安全、反恐合作和打击包括毒品走私在内的有组织犯罪活动等问题。 1949年5月5日,爱尔兰、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意大利和英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委员会法规》,宣布成立欧洲委员会。它的总部设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在巴黎设有办事处。50多年来,欧洲委员会逐步扩大,现有成员国46个。 欧洲委员会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是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出的常驻代表组成的部长代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主席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欧洲委员会的咨询机构是议会,议员由各成员国从本国议员中推举产生,名额根据各成员国人口比例分配,最多18名,最少2名。议会有议事权,没有立法权,可向部长委员会提出建议。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欧委会的宗旨是:努力实现更紧密的欧洲联合;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维护和加强多元民主及人权;寻求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办法;促进实现欧洲文化的同一性。迄今欧洲委员会至少通过了193个公约或协议,其中包括欧洲人权公约、欧洲社会宪章、制止恐怖主义公约和关于移民本地化问题的《法兰克福宣言》等。 1993年10月,欧洲委员会第一次首脑会议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来自32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长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维也纳声明》。 1997年10月,欧洲委员会第二次届首脑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欧洲40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欧洲民主与人权、社会融合、公民安全和文化多样性等问题。会议通过了21世纪行动计划,确定了欧洲委员会今后的优先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