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共计11个城市150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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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1:41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17日消息: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报批,国务院已于日前批准了第一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共计批准11个城市的建设用地1495.40公顷。其中,批准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普通商品住宅用地499.95公顷,占总面积的33.43%。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去、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的精神,及时审查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了上述城市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为这些城市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有利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选稿:陈忠华来源:华夏时报作者:范颖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