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文字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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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7: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黄金周我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省内两日游。第一天景点游完,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大家盼着快点到县城宾馆住宿。可旅游车进了县城却没停,而是继续沿盘山公路行驶,天完全黑了,大家都提心吊胆的。终于,旅游车停在了另一个景点,导游告诉我们,今晚就住在这里。我们说,不对啊,合同上不是说住在县宾馆吗?导游说,这就是县里的宾馆,“县宾馆”就是“县里的宾馆”。还有合同上写的“二星标间”,可我们住的却是景点里的农家旅店,根本达不到“二星”标准,而且双人间变成了三人间。 第二天返回郑州时,却迟迟不见发车。导游说,按合同上标明的“旅游的当天付清余款”,现在旅游景点已经游完了,让我们把20%的余款付给他们。我们说,现在行程还没有结束,再说我们对导游安排的食宿都不满意,我们还要进行索赔呢。双方各执一词,可气的是他们把我们老老少少近40人撂下不管了,说不结清款就不走。我们打了投诉电话,可远水不解近渴;又向他们领导反映,可县官不如现管,导游还是不肯发车。拖了两个小时,我们都下了车,准备自己找车回郑州,这下导游才急了,答应回郑州后再结款。 这种旅游合同,全在做文字游戏,赚了一些蝇头小利,却失去了游客的心啊! 李炜(河南郑州)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