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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用一年普及价费公示进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8:39 南方日报

  全省将用一年普及价费公示进社区

  6月开始试点,8月全面铺开

  本报讯(记者/曾妮 朱桂芳 实习生/吴永奎)为切实推进全省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昨天,全省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在深圳召开。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从本月起,省物价局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和普及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

  会议透露,我省社区价费公示以 “城市社区”为范围,即以“城市社区”为单位进行社区价费公示。公示项目主要是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管道燃气、停车、电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价格和收费,具体公示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公示活动6月开始试点,8月全面铺开,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大部分社区基本做到价费公示。社区价费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公示后若取消或变更价费项目和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或物价部门委托的管理部门对公示内容进行相应取消或更改。

  省物价局表示,将在社区中聘请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和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负责协助物价部门开展社区价费公示、价格监督、价格服务等工作,协助物价部门监督和巡查社区各种价格、收费行为。

  深圳于2002年做出了开展物价社区服务的部署,在南山区成功开展了物价社区服务试点。目前全市已有1137所学校、62家公立医院、700家物业公司、2300家停车场建立了收费公示制度,制作各种公示牌、公示栏达12000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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