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者收保护费专“护”无证摊贩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3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通讯员潘英东刘华记者李伟)只要向市民王某交纳一笔保护费,就能在普陀区的怒江路、大渡河路的人行道随便设摊。记者昨天从普陀区城管大队获悉,王某的这一行为已经被制止,民警给予其警告处分。 据了解,普陀区城管六分队的队员们日前在怒江路、大渡河路巡视时,发现人行道上有10余个无证摊贩在贩卖蔬菜,造成路人行走不便。城管队员立刻上前予以取缔。 就在这个时候,从旁边突然窜出了一位七旬老人,只见他拉住城管队员的衣服,嘴里一边骂着粗话,一边企图阻扰队员执法。其他队员上前劝阻时,这名老人不但不松手,反而用手向队员身上乱抓,致使一位队员的前胸、手臂等多处被抓伤。 随后,这位老人与其妻又来到分队,要求拿回被没收的蔬菜,并攻击当时处理的城管队员,眼见矛盾越发激化,城管队员拨打“110”报警。 据调查,老人姓王,被取缔摊贩与其并无关系,但他就居住在附近,几年来一直向这条路上的所有摊贩收受保护费,并向他们保证城管队员来检查,不会没收他们的蔬菜。 据悉,警察已对王某实施警告处分,并要求他不准再做所谓的“保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