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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得起意外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37 上海青年报

  两周岁的男孩小雨(化名)因为烧伤住进了北京右安门医院。14日小雨输液时,家人却发现医院给孩子输的葡萄糖保质期是到2004年11月份的。(5月16日《北京娱乐信报》)事情发生之后,医院马上表态,称此事完全是一个意外。其实对医院的这个表态,我们倒是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的———这些年来,举凡医院中出了差错,不论是无意还是有意,医院的第一个解释几乎没有不是意外的。这一回右安门医院用过期半年的葡萄糖给孩子输液,到底是不是意外,不妨拭目以待,然而即使真的是意外,又能说明什么呢?

  右安门医院的大夫还说了,给孩子输的药品虽然过期了,但对孩子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副作用。我们不是专家,不知道过期的葡萄糖无害还是有害,但知道这葡萄糖是过期的,而且也知道要是过期葡萄糖真的与不过期没什么不同,那么又标出“有效期”干什么?我们还知道,按照规定,医院在对药品的储存管理方面有一条“紧急线”,即距离药品失效前三个月时,药房就应对其保存情况严加注意,按照批号进行检查,确保开出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如此看,过期葡萄糖有无问题且不说,拿过期葡萄糖给孩子输液确实有问题并且是很大的问题。

  如今的医院,墙上都高悬“约法三章”之类的承诺,比如首问负责,比如微笑服务,比如不收红包等等。现在看是否还要再加上“不开过期药”这一条呢?但过期药不开了,谁又能保证没有别的怪事冒出来。

  读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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