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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敲诈信” 困扰县政协委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4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连日来,家住遵义红花岗区的某县政协委员霞女士(化名),一直处于极度恐惧和不安之中,因为她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一男子让她限期将两千余元存到指定银行,否则将加害其全家。由于没有照办,她担忧以后发生“意外”。

  霞女士是遵义某县政协委员,从事建筑工程。她说她与写敲诈信的男子同县,并与其前妻认识。

  霞女士说,5月13日,她收到一个不认识的人送来的一封信。起初以为是邮递员送来的一般信件,但当她打开看完后,不由倒吸了口冷气:尊某(化名)以曾给她提供过工程项目信息为由,要她支付信息费2852元,并限其在5月14日下午6点前将款项存到他指定银行帐号上。尊某在信中称,他将从5月15日起,采取一切手段,对其家人进行不间断报复。

  5月13日,霞女士到辖区刑侦队报案,警方对此作了登记。

  霞女士说,尊某是县城一无业人员,她与尊某根本没有交往和业务往来,项目信息费无从谈起。去年,尊某就不知在哪里得到她的手机号码,还给她发短信多次“要钱”,但她没有给。

  霞女士和家人担忧对方作出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来,陷入极度惧怕中。记者见到尊某的信,上书:“我现在一无所有,早把生死看得无所谓了……我会不要命的找你报仇。”“你可以报警,警察抓我,最多也就判我三五年,但只要我出来或者没有被你弄死,我保证会杀掉你全家,决不失言……”

  5月14日,是存款“消灾”还是不存款,感到为难的霞女士与妹妹再次到辖区刑侦队,向警方递交紧急报告,希望刑侦队出主意。警方提出不能存钱。

  昨日,记者从遵义市公安局了解到,像霞女士遭到这样的“敲诈”,无论是否存在经济纠纷,只要接到报案,警方必须受理,对其展开调查。是否立案,要根据调查情况而定。

  如果经过调查,双方存在经济纠纷的,警方应该在职权范围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如果超过职权范围内的,告知双方通过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在查清有威胁行为的,要对威胁一方给予治安处罚。如不存在经济纠纷也没有造成后果的,警方也要给予威胁方治安处罚。

  作者: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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