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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速递业的公章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1:49 东南快报

  山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山力”)因委托一批MP3样机不知所踪,和诚捷运输有限公司对簿公堂。

  但山力方称,因自己举证的“诚捷速递详情单”上没盖“诚捷”的公章而举证不力,官司一审败诉。

  而来自厦门多家速递公司调查的结果却显示,大多数速递公司在承接业务时,采用由上门服务业务员亲笔签名的方式而未在“速递详情单”上盖公章。

  而留空白单给消费者,由业务员上门服务是厦门速递业激烈无序竞争的结果。该官司引发了人们对这种结果造成的对消费者潜在风险的关注。速递官司一个公章定输赢

  虽然目前官司已经进入二审上诉期了,但苏雪琴还是很郁闷!

  因为,她老觉得自己掉入速递公司所设的一个陷阱。苏雪琴是厦门山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苏雪琴介绍,为了赶上参加香港的电子展,“山力”公司像往常一样,填好“速递详情单”,于2004年11月12日委托“诚捷”寄25台MP3样机往香港。可香港方面的收货人迟迟没有收到这25台MP3样机。经追问,“诚捷”电话回复说样品在深圳海关被扣留。

  “到底这批货怎么啦?‘诚捷’至今未提供一份清晰的海关扣留证明。”苏雪琴说。

  苏雪琴介绍,公司设立之初,就和“诚捷”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诚捷”见公司是“诚捷”的老客户,于是在公司放了很多“诚捷”的“速递详情单”,这样一来,只要公司需要托运货物,先填上单证,然后一通电话给“诚捷”,“诚捷”的速递工人就会上门,并写上揽件速递工人的名字,然后将货收走。

  但是,后来“诚捷”否认自己接过这笔单,“山力”告上法院,要求“诚捷”提供货物被扣留的相关正式凭证和书面通知。

  在法庭上,“诚捷”亦坚决否认接过“山力”的这笔单。

  “‘诚捷’根本没接过这批所谓的MP3!”,“诚捷”的代理律师张盛利说,“‘山力’提供的单证确实是‘诚捷’印制的,但为了方便客户,诚捷在很多客户那留有‘速递详情单’,当客户要托运时,‘诚捷’会在客户存根联上盖章,以此确认‘诚捷’接单。可‘山力’提供的单证并没有‘诚捷’的盖章,也没有证据证明曾得到‘诚捷’的确认。因此,这不排除事后‘山力’自己填单的可能。”

  “因为自己举证的‘诚捷速递详情单’上没盖‘诚捷’的公章,很简单的一场官司,如今‘山力’还得在二审举出新证据。”“山力”的代理律师刘华梅叹道。

  一审败诉后,苏雪琴拿出厚厚一叠以往和“诚捷”往来的“速递详情单”,说,“喏!和‘诚捷’合作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诚捷’在‘速递详情单’上有过盖章的细节。”9成公司不强调盖公章

  既然这个公章这么重要,那么在“速递详情单”上盖章是不是行业的共识呢?

  昨日,在记者采访的10家速递代理公司中,有9家表示提供上门服务,并明确表示,没必要盖章,只要“速递详情单”是由速递公司提供,并由公司的业务员亲笔签名,速递公司就承认该单证有效。而只有一家公司表示,要盖章可以,不盖章也可以。

  记者在“统一速递”、“先锋急送”、“联捷速递”、“邮通速运”“亚风速递”提供的一些“速递详情单”上发现只有取件员的签名,速递公司也根本没有在上面盖章。

  詹晖是一家速递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之一,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专业代理DHL、TNT、UPS等国际速递业务,希望找一些长期合作的客户。“只要和我们合作一段时间,我们就可以把一些空白的单证给你”,詹晖告诉记者,到时候,只要客户填好单证,我们就会让业务员上门去取货,客户只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就可以。詹晖认为,盖章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尽快地把货送到指定地点。

  “九州快递”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公司不可能让业务员带着个公章到处跑,再说,公司每个月有上千单的代理业务,如果每张都盖章,这本身就很费劲。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现在业务员的流动性比较大,确实存在一些离职的业务员私自接单的可能性,为了让客户放心,公司会提供给每个业务员开具证明(证明身份),客户如果不放心,随时可以致电咨询。

  而记者从“申通快递”了解到,该公司也没有在单证上盖章,而如果是老客户,鉴于双方互相信任且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他们一般都和他们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收费上的),然后公司指定收派员去接单,通过这种方式,来避免合作的风险。“我们有时候也担心,客户不按时付钱,或者赖账”,“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货物安全 只有口头承诺

  赖小姐是厦门一大型传媒公司的行政工作人员,每个月都有大量的资料、货物要往外地寄。

  “我现在选择了两家提供速递服务的代理公司,准备在两家中选择一家服务比较好的代理公司作为长期合作单位”,赖小姐说,这种上门代理服务确实比较方便,可以说,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速递工作。

  赖小姐告诉记者,没见过自己单据上有盖章,速递公司也基本上按时将货送到目的地。

  据赖小姐介绍,因为寄出去的一些材料往往都比较重要,所以,考虑到风险性,所选择的速递代理公司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并和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赖小姐向记者提供的“合作协议”其实是一份月度结算协议,而在这份协议上,只详细规定了双方关于月度结算的具体办法,以及客户违约付费所应承担的违约金,但对于速递代理过程中可能货物遗失、损坏的具体弥补方法,只字不提。

  对此,赖小姐称,对方一开始就有口头承诺,保证货物万无一失。

  行业协会 规范只是时间问题

  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戴高栋告诉记者,按规定,速递公司肯定要在“速递详情单”上盖章,而事实上,由于一些消费者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加上一些速递代理公司“偷工减料”,往往没在“速递详情单”上盖章。

  戴高栋说,现在速递公司竞争非常激烈,代理公司大多提供上门服务,为了方便消费者,往往留下大量的空白“速递详情单”给消费者,然后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一个月付款一次)。消费者往往考虑对方能提供多少价格优惠,认为反正是“老客户”,对方应该不敢怎么样,因此,忽视了一些出现意外情况的保障条款。

  戴高栋认为,即使速递公司不提供盖章服务,双方也应该在“合同协议”上注明,“速递详情单”只要具备哪些要素就有效,并写明万一出现货物遗失、货物损坏该如何补救等相关细节,这样万一走上法律渠道解决纠纷有据可依。

  戴高栋认为,要和速递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时,最好要让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服务信誉等方面的证明。

  戴高栋坦陈,速递代理这个行业确实比较乱,代理公司多,业务员变换频繁,但整体上来讲,消费者还是有优势的(不怕找不到提供速递服务的公司),因此,消费者要懂得去提条件,并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戴秘书长透露,目前,空运、航运代理已经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条款,速递代理业务的进一步规范,只是时间的问题。

  律师诊脉 风险多在消费者

  对于上门服务,目前速递公司大多没盖章的现象,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朝东说,那只能说明速递公司设置了一个对于消费者十分不利的速递流程,没有速递公司的公章,就等于将交易风险都交给消费者了。

  李朝东说,公章代表了速递公司认可了这笔交易,而仅凭业务员签名,不必然代表业务员的行为是经速递公司授权的,还有可能是业务员个人行为。

  李认为,业务员的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而表见代理需要一定的要件,若是速递公司否认一切,表见代理也很难取证到。因此,若是没有盖上速递公司的公章,出现物品丢失,速递公司承认还好,若是不承认,消费者在举证上是十分不利的。

  因此,他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千万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多盖个公章,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在权利的保障上就会顺畅得多了。(来源:陈艳易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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