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私宰肉可罚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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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4:1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叶静 见习记者马丽娜)“今后我们对生猪屠宰的监管不仅仅限于流通领域,还要把关口前移,直接追溯到源头,一旦发现某个地区的生猪出现问题较多,情况较严重,将会禁止整个地区的生猪进入广州市。”广州市工商局市场处负责人吴日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对于是否将售卖私宰肉按照无照经营的处罚条例处罚,市工商局将在18日的《广州市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提出,如果该条成立,对售卖私宰肉的商户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