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3年前二沙岛豪门离婚案又起风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4:47 信息时报
3年前二沙岛豪门离婚案又起风波(图)
卢女士回到豪宅取回私物受到阻挠。时报记者 张配吉 摄

  时报讯

  (记者 张配吉)昨天上午,女事主卢汉萍心酸地告诉记者,又一桩风波令她心力交瘁:她和小儿子一直在新世界花园三街3号别墅里面居住,前天请来搬屋公司要取走儿子的物品竟被前夫报警阻止。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前夫金某汇入法院银行账户的1400万元款项她至今还分文不见。她已向法院反映,希望这笔巨款尽快到账,以便让小孩上学和重新安置新生活。

  前夫开奔驰阻挠取物起风波?

  在新世界花园三街3号别墅前,驾着银白色凌志小轿车的卢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她家又上演了一场“闹剧”。事发原因是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要取走儿子的玩具、运动用品及自己的私物,打算重新安置在龙津路分到的新家,却遭到孩子父亲无理阻挠,还打电话报警。当时还有几名友人在场,面对三辆警车、原夫金某的冲动,她只好息事宁人,付给搬家公司250元搬运费了之。

  据花园目击者称,当天上午看到有一名男士驾车到该豪宅门口,后几辆警车先后到场调解。记者从卢女士处得知,那是原夫金某的奔驰驾座,来者是冲进门来阻挠他们取走自己的物品的。

  1400万元何时入名下?

  据了解,事发缘由是3年前“广州富翁金某瞒妻贱卖二沙岛千万元别墅所引发的豪门离婚案”引起的。当事人卢女士说,历经3年官司“拉锯战”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她与金某依法离婚,并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金某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给她,其余夫妻共有财产归金某所有,与夫妻有关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男方享有和承担。

  据女事主介绍,她和金某于1985年在广州市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子。双方在诉讼前的2001年9月19日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要离婚时,男方应在总资产中分给女方人民币1500万元;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包括有关公司的债权、债务)。她说,香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的“夫妇共有财产”达3个亿,广州中院判金某付给她1500万只是“金山一角”。金某已于2005年4月12日将余额1400万元转到中院账户上,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这笔巨款不知何因至今还没有转入她名下账户,鉴于常年打官司费用、她本人没工作收入,连儿子学费也成问题等原因,迫切需要这笔钱维持生计。

  钱未到位却要搬出别墅

  女事主还诉苦说,她近日还收到执行法官寄来的通知书,要求对其强制执行搬出二沙岛别墅。鉴于执行款还没到位,她担心在未收到钱的情况下搬出别墅后会人财两空,她希望法院方面要公平执法,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以600万元作价“买下”她一直居住的该套别墅,并拟在这1400万元中扣除。

  记者就该“豪门风波”相关情况多方打听金先生联系电话,但没能如愿。

  (来源:信息时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