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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 规范信访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6:23 东方网

  东方网5月17日消息:从今年5月1日起,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上访人寄往本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来信,只要在信封上注明“群众来信”,一律免贴邮票。

  据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办信处处长刘强介绍,山东目前开通的“绿色邮政”适用于寄往省级以下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函,其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寄往省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函,费用仍由寄件人自理。

  山东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对群众书信上访实行免费邮寄的目的,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通过书信方式反映和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更多地运用书信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山东省在对群众来信实行免费邮寄的同时,实行办理群众来信“三见面”和对初访信件跟踪追查两项配套制度,提高办信质量,取信于民。除检举揭发的匿名信以及无内容或字迹不清等无效信件外,山东对直接受理和上级机关或部门转办、交办的群众来信,一律实行信访部门同承办单位领导、承办人和写信人“三见面”制度。承办单位领导对每件来信都要作出批示、签署具体意见,确定承办人责任,掌握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承办单位要向写信人及时反馈查处等情况。

  对群众来信办理时限,山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信访部门收到来信后,一般信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来信要在3个工作日内同承办单位领导见面。信件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信访部门要与承办人见面,全程跟踪督查。承办单位收到群众来信后,要立即给写信人复信或回电话,对紧急重要信件要安排专人与写信人见面。案件查处后,承办单位要在15日内与写信人见面,对不服处理意见,交办单位审查后认为有一定道理的,责成承办单位复议。

  此前,山东省已在青岛、泰安、东营、烟台等市进行了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的试点。从试点地区的情况看,群众来信实行免费邮寄之后,来信量普遍上升,来人上访量普遍下降,信访秩序出现明显好转。选稿:小瑶作者:丁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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