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公文”诈骗17省廉政款 钱没骗着入狱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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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7:52 中国新闻网 |
去年3月初,四川、山东等17个省的党政机关陆续接到了同一纸“公文”,要求其撤销廉政账户并将账户中的钱存入名为“吴清廉”的账户中。昨天,炮制这纸“公文”的农民吴德江因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3年12月22日,吴德江办了一张名为“吴清廉”的假身份证,并开设了3个名为“吴清廉”的账户。2004年3月下旬,吴德江将自己伪造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自查清查活动的通知》寄往17个省的党政机关,要求各省撤销廉政账户,并于2004年7月1日前将各种贪污受贿及未能拒收的现金汇入“吴清廉”名下。 警方的调查显示,“吴清廉”的账户中没有一笔钱进账。记者致电某省政府办公厅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不知道是否收到了这样的“公文”,但邮寄国家公文的信封都印有特定的字样,从邮戳上也可以做出判断。“政府部门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上当?” 政府部门没有上当,吴德江却忘了保持警觉。为侦查需要,警方分3次将3000元汇进“吴清廉”账户,上了钩的吴德江取走了其中的2900元并挥霍一空。2004年5月11日,警方在山东烟台某招待所将其抓获。法官认为,虽然吴德江的诈骗行为因警方的及时发现而部分未遂,但已构成诈骗罪,且社会影响恶劣,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来源: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