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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事可乐公司国有股权争诉案国有股股东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五月十七日电(刘立涛)今天上海市高级法院对上海百事、南京百事、武汉百事国有股权争诉案做出重审判决。根据该判决,上海闵联公司拥有的上海百事可乐公司股权中的百分之二十八归上海百事总经理陈秋芳、陈芝芳(陈秋芳姐姐)、于兴国(陈秋芳姐夫)三人所有。同时,陈秋芳家族对南京百事、武汉百事股权的诉请被法院驳回。

  作为合资公司的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中外合资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此次判决前上海闵联公司占中方股权的百分之九十二,上海烟糖公司占中方股权的百分之八。此次属于国有资产一方的上海闵联公司败诉,百事中方大股东易主。

  判决后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中方股权比例变更为:陈秋芳家族百分之五十六,上海闵联公司为百分之三十六,上海烟糖酒公司百分之八,从而使属于国有企业的上海闵联公司失去中方大股东地位。美国百事可乐公司在判决前曾表示,无论如何均不会同意上海闵联公司向三名原告转让股权,甚至不惜终止合作。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闵联公司也已经表示对该判决不满极可能提出上诉,因此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中方股权归属的裁决可能最终要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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