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陈毅锋否认与冠丰华有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53 南方日报

  昨日在庭审现场用家乡话大喊已神经错乱

  陈毅锋否认与冠丰华有关系

  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甘雪明

  陈毅锋一坐上审判席就大吵大闹

  昨日上午10时,冠丰华案的25名被告被押上了法庭,走在第一位的是被指控为主犯的陈毅锋,与另外24名被告明显不同的是,只有他身穿暗红色的看守所服。在审判长还没询问其姓名时,陈毅锋情绪完全失控,用家乡话大声叫冤,说在侦查机关所作的记录都是被诱供和逼供出来的,现在神经错乱,不能回答任何问题。公诉人当场告诉他:经过调查没有这回事。他又指责公诉人有偏见,要求公诉人回避。据了解,检方由曾获深圳市第一、二届“十佳公诉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的著名检察官出庭公诉。

  法院依法认为,被告提出回避理由不成立。在审判长进行一次劝说和警告后,才稍微平静下来。

  下午法庭调查正式开始。陈毅锋和上午一样,一坐上审判席就大声吵闹,情绪激动地手舞足蹈、猛拍桌子,最后审判长不得不让法警将其架出法庭,待其平静后再审。

  在调查询问了另外5名被告后,法庭再一次把陈毅锋押上来庭审。一开始,他还声称自己是冤枉的。审判长告诉他,法院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来法院就是来说理的。之后他才安静下来。他先向审判长递交了一份自称是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材料,然后才接受公诉人提问。但当公诉方询问其和冠丰华集团是什么关系、担任什么职务时,他想了一下称,自己和冠丰华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在其中担任什么职务。在检察机关继续问他问题时,他又开始说自己精神错乱,什么都不知道。

  但对于“冠丰华问题”,“精神错乱”的陈毅锋在回答80年代以来的深圳创业史却非常清醒,并记忆犹新,历数了他在深圳承包的所有餐厅。

  最后,公诉人认为,由于被告不予配合庭审,不进行询问,将直接通过物证等其他证据来对其进行举证。

  核对身份众被告见“官”就躲

  昨日下午,法院还对朱业玲、梁耀榕、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5名被告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朱业玲是被告陈毅锋的妻子。对于检方指控其为冠丰华董事局副主席等职和其它犯罪指控,她一概不予承认,声称自己只是个家庭主妇,从来没有过问公司的事情,也没有在里面领过工资。

  被告梁耀榕、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4人对检方的指控也都予以否认,有的称自己只是挂名,没有实权;有的说自己只是打工仔,甚至有一名被告声称自己只是个清洁工。他们都辩称,不知道参与的是黑社会团伙活动。

  作为深圳市第一个当上罗湖区人大代表的打工妹——被告人卢红娇,被指担任冠丰华集团董事局代主席和领导黑社会组织的指控时称:“我只是名义上的代主席而已。在应聘来冠丰华时,也不知道其的违法性质,而且是按照公司以前的模式进行运作。”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公司违法。”卢红娇一再强调自己只是打工妹,并不是领导者。对被告这些翻供,公诉方表示,将在举证阶段出示证据进行证明。

  受害人控诉“冠丰华”恶行索赔15万

  昨日,此案的受害人之一廖松峰及其妻子、姐姐在法庭上痛诉了“冠丰华”成员的罪行,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毅峰等6人赔偿其医疗费等8项损失共计15万元。

  廖松峰等诉称:2004年1月20日17时许,他因在东门大世界后门路边停车,与陈长春发生争执。其后,廖松峰、其妻、妻姐等人先后遭刘和生、郭重阳、崔浩杰、李云以及余江等人辱骂、殴打,致廖松峰轻伤、其妻、姐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陈尚华、张德富、陈长春、刘庆勇、陈贺、陈远芳等人按刘和生事先编造并交代他们的情节,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证明,企图使犯罪分子逃避追究。

  廖松峰称,他后来被医院诊断为肾挫伤,并尿血20多天,现在腰部还感到不适,天气变化时尤为明显,仍需继续治疗。

  检方指控

  寻衅滋事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牟取利益

  搭建违法建筑非法获利8480余万元

  1993年起,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等该组织首脑分子,非法占据罗湖区深南辅路红线用地4500平方米,搭建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牟利,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占地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由被告人张伟健、余春林等负责管理,至1999年1月被强制拆除前,获得非法收入约8000余万元。

  2001年2月,香港华龙集团拟与深圳市物资工贸运输公司合作开发位于宝安北路东侧、笋岗东路北面地块(宗地号为H302-2)。陈毅锋获悉后,在根本未获得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也未经专业市场登记注册的情况下,于该地块搭建了违法建筑,用于商用租赁牟利480万元。

  改变货场性质非法获利2400万元

  1998年10月,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名义,从深圳市城建梅园实业有限公司处租得9400平方米空货场后,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改变货场用途,而是以梅园公司名义向深圳市国土局罗湖分局申请并取得了临时加盖2480平方米露天堆场雨棚的许可证,同时擅自扩大建筑面积,实际建成面积达9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建成170余间商铺用于出租牟利。至该违法建筑于2004年4月被依法拆除,陈毅锋、朱业玲等人在此非法收入约2400万元。

  强占东门大世界商城非法获利5000余万元

  2000年6月,被告人陈毅锋在明知东门大世界商城尚未竣工,且罗湖区政府已协调处理商城建设问题的情况下,仍授意他人与该商城回迁户深圳市土产日杂公司签订了商城首层500平方米物业租用协议。2000年7月,陈毅锋等人以执行该协议为由,组织40余名“冠丰华”成员头戴钢盔、手持铁管、消防斧、灭火器强行进入东门大世界商城,逼走原建筑商留守人员,强占东门大世界商城。并以要挟、胁迫、欺骗手段使已认购大世界商城一、二层的业主将其铺位交由其管理,非法出租牟利。

  经查,2000年7月至2004年4月,“冠丰华”犯罪组织逐步强占了该商城1-7层全部物业,并在不具产权、未通过验收、不具物业管理资质的情况下,成立所谓的招租部、大世界综合管理处、大世界商城管理办公室、住房管理处等机构,至案发时获取非法收入约5000余万元。

  强占创业大厦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2003年1月,被告人陈毅锋得知尚未验收交付使用的在建项目宝安区创业大厦的合作方存在纠纷,在陈毅锋任命的行动总指挥李献格的指挥下,被告人卢红娇、陈朝霞、李建军等头目及120余名“冠丰华”成员,身穿统一的白衬衣、黑裤,手持消防斧、铁管、大砍刀、灭火器分三路进入创业大厦,捣毁了监控室,用暴力、威胁手段驱逐了留守管理的承建商权林公司员工,强占了创业大厦,获取非法收入人民币约300余万元。

  2002年6月,被告人陈毅锋以深圳市平湖富顺金属制造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公司)与深圳市坤电实业公司存在产权争议,强占富顺公司厂房出租牟利50余万元。

  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

  “冠丰华”组织多次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从记录在案的文字资料显示,1995年以来,“冠丰华”先后有组织的暴力抗法就达10宗,城管、国土等部门执法人员多次被辱骂殴打、非法扣留,甚至连执法的公安民警都被“冠丰华”的“黑保安”砍伤过。

  1995年,罗湖区城管办执法人员在清拆南塘违法建筑时,“冠丰华”的“黑保安”突然拉下铁闸,用灭火器向执法人员面部喷射,导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

  1997年,深圳市城管监察大队在梅园路整治乱摆卖时,“冠丰华”组织几十人拿出斧头等凶器,造成14名执法人员受伤,3辆执法车被砸坏。事后,被告人陈毅锋为此开会奖励了所有到场的“冠丰华”成员。

  2000年8月,罗湖区东门管理办组织罗湖区公安局、执法局、城管等部门对东门步行街乱摆卖现象进行整治,“冠丰华”组织成员取出铁水管、消防斧、菜刀等凶器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将民警李硌制服上的肩花砍掉。

  欺压群众 无恶不作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间,陈毅锋先后纠集朱业玲、梁耀榕、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以及廖圣伟、李献格、余江(均在逃)等人,并逐步形成了以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为首,以被告人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等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团伙,以招保安、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并盘踞的是罗湖甚至深圳的商业旺地东门,分工明确、控制严密地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和窝藏、包庇等犯罪行为,多次随意殴打、欺压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25被告名单

  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张伟健、陈天德、卢红娇、胡步胜、余春林、刘和生、李云、崔浩杰、郭重阳、刘庆勇、彭建芽、陈朝霞、张德富、陈尚华、陈远芳、陈长春、陈贺、朱木英、戴力萍、兰子君、胡建辉、廖俊峰

  图:

  昨日开庭审理的案犯达25人之多,考虑到安全因素,法庭决定不开铐审理。 何俊 摄

  陈毅锋被押上法庭的瞬间。 何俊 摄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