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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一人名下挂靠70多辆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8: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中山人李某用自己的名字帮外地人入户70多辆车,每户收取500元或者1000元。日前,李某因名下挂靠的汽车交通肇事而被司法拘留15天。

  2004年3月,肇事逃逸者驾驶属李某所有的粤T/A×××0号小货车沿105国道由珠海往广州方向行驶过程中,与何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何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何某亲属起诉要求被告李某支付损害赔偿费用36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李某负担18万余元的损害赔偿费用,但李某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原告申请执行后,中山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于2005年3月在中山市找到李某。经讯问,李某自称其不知道肇事车辆现在何处,他本人不会开车,肇事车辆是以其名义购买入户的,对车辆的其他情况他无法知晓,因此,他无法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债务。

  据李某交代,他只是以自己名义帮别人,主要是外地人入户一些车辆,但私下协议车辆不属于他所有,每辆车他只收取挂靠费用500元或1000元,李某称曾经为他人办理了约70多辆车辆。

  经调查,在李某名下的车辆共有15辆,另外李某只有一间没有办理报建手续的破旧土屋,没有固定收入,靠给他人整电线、打散工为生,本身无可执行财产。

  根据李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中山市法院执行局日前依法给予李某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陈雪芬 李世寅 吴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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