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热政策下的台商“登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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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1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1978年,大陆实行改革开放。同时,对台政策也发生重大转变,从力主“武力解放”转为积极争取“和平统一”。但由于台湾方面对两岸经贸往来限制严格,未开放台商投资。 ———台商开始以外商名义或较为低调的方式进入大陆试探投资,集中在以地缘与文化相近的福建沿海地区,数量有限。 1987年7月,台湾当局解除外汇管制,允许企业对外投资。同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 ———台商纷纷以探亲名义赴大陆考察或寻找投资机会。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规定”22条,明确规定对台商之优惠措施比照外商,对台商之资产不实行国有化,以及可适用涉外经济法规等。次年3月,国务院再次公布给予台商优惠的新措施,承认台资在沿海地区的土地开发经营权,以及公司股票、债券、不动产之购买权。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发生后,外商对大陆投资出现撤资或观望,台商却借机加快对大陆投资步伐,特别是台湾大企业家王永庆赴大陆考察及大型投资计划,起到了重要带动作用。据统计,1989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项目计540个,协议金额5.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5亿美元,相当于前几年之和。 1990年1月,台湾当局正式公布《对大陆地区间接投资或技术合作管理办法》,有条件开放台商间接对大陆投资。 ———台商对大陆投资继续扩大。特点是:多为“台湾接单、大陆加工生产、产品外销”的“两头在外”的经营模式,以合资或合作经营为主,且以珠三角区域为热。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谈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目标确立。1993年4月新加坡“汪辜会谈”,为两岸关系营造良好氛围。同一时期,台湾当局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开放与规范政策。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肯定台海经贸重要性。 ———第二次台商投资高潮形成。1992年到1994年的3年间,台商对大陆投资项目计2.3万家,协议金额200多亿美元,实际投资额75.8亿美元,前两者均占到此前台商历年累计投资项目与协议金额总数的50%,后者也占31.5%。其中,1992年台商对大陆投资协议金额仅次于香港,跃居第二位。 1995年以后,两岸关系危机不断。1996年李登辉提出“戒急用忍”,制订新的台商大陆投资规范,严格限制大企业、高科技产业对大陆投资。 ———台商对大陆投资出现徘徊或滑坡。1995年到1999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项目持续下降。 199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2000年12月,外经贸部公布了《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台湾方面通过以“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的两岸经贸政策。 ———2000年开始,台商对大陆投资出现第三次高潮。据大陆方面统计,2000年到2002年,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合计12131个,协议台资金额176.3亿美元,实际投资94.9亿美元,分别占历年台商投资总数的21.8%、28.6%与28.5%;据台湾方面统计,这3年台商对大陆投资已占累计投资总额的38.8%。 2005年1月到2月,春节台商包机双向直航;3月,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4月底到5月上旬,连、宋大陆行,在上海高度评价台商,并表示愿推动解决台商最关切的实际问题。 (本报记者 吴焰 综合整理) 《华东新闻》 (2005年05月18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