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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今年有3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24 云南日报

  政审面试体测高考后进行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教育处获悉:我省今年公安警察院校的招生将有3个方面的变化。

  专科招生规模减少

  今年,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在云南招生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海警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各公安专业和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共面向社会招收新生1068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891人,专科计划招生177人。

  今年的招生计划总数比去年实际招生数减少了900多人,本科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专科招生计划大幅减少,少数民族预科暂停招生。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招生计划定向各州、市执行,其他院校招生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政审面试体测滞后

  今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将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具体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省公安厅将在云南政府网公安厅网站(www.ga.yn.gov.cn)及时发布公安招生的有关信息,为考生报考提供服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由省、州两级公安机关和有关招生院校共同组织实施。

  今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后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以减轻考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报考程序有所调整

  据悉,今年各级公安机关对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报名,达到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都可填报提前录取的公安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后及时到户口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政审,然后按时参加省公安厅或各州、市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报考云南警官学院各公安专业和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志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州、市公安机关参加面试。

  报考公安部部属院校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集中到昆明面试。

  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在招生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为严明招考纪律,省公安厅特设举报电话:0871-3052385,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周平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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