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 私藏23手榴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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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重庆5月17日电 由于疏忽大意,竟将应该交由专门机构保管存放的手榴弹私自藏匿了整整23年。近日,这名私藏手榴弹的“马大哈”被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马某属主动投案自首,且其私藏行为并未引起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家住重庆市石柱县三河乡的马某,早年就任乡武装部长。1982年,县里组织民兵进行实弹训练,并为每个乡配发了一定数量的枪支弹药,其中也包括手榴弹。马某在组织民兵训练时,将配发的22枚手榴弹存放于乡弹药库中。接任大河乡武装部长后,在乡武装部弹药库内又发现了1枚67式手榴弹。马某将23枚手榴弹都存放于自己的寝室内。 2001年11月,马某搬家时才发现有一个箱子里装有23枚手榴弹,出于害怕,于2005年1月27日才将所有手榴弹背到县武装部。由于当时武装部军事科的工作人员不在,就存放于值班室,直到3月1日,马某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