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 受贿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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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1: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涉嫌受贿案于今日在甘肃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据了解,从2000年至2004年,杨在溪利用担任兰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8人的多笔贿赂,前后受贿193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5万港元、金条12根,约合人民币300万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案于2004年11月26日,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同年12月31日杨在溪被逮捕。2005年2月28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异地审查起诉并审理的原则,省检察院指定由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9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此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