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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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17 扬子晚报 |
5月17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沛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庭长高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等出席会议。 孙安华在会上讲了话,他向长期以来在我省司法审判工作一线辛勤工作的人民法庭的法官表示慰问。他指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司法机构,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对于维护全省的和谐稳定,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迫切需要。 孙安华要求全省广大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增强维护稳定的能力;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增强预防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适应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增强公正高效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探索建立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增强通过审判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沈峥嵘)(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