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盗怀揣“法律手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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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2: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遵义市汇川区一名年仅17岁的少年惯盗,9年间频繁出入城区各派出所,由此积累了不少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为逃避打击,他竟将“积累”书写在小本上并随身携带。 5月17日,这名在半年时间内盗窃作案50余起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及3名同伙,又被汇川区高桥派出所民警抓获。据警方介绍,朱某8岁时,其父就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其母随后亦离家出走。朱某在亲戚的接济下读小学。后来,朱某为找零花钱,开始盗窃他人财物。他为此多次被送进两城区许多派出所,但都因其不够刑事处分年龄而被批评教育后放回家。 经过数十次反复,朱某从民警和大人的口中逐渐了解到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常识,他还与一些两劳释放人员进行这方面的“经验”交流。2004年11月以来,朱某又与同村的刘某等3人密谋盗窃遵崇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的物资。期间,朱某把自己掌握的有关“法律常识”书写在一个小本上,经常向同伙宣读。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本小册子上不仅记载有《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年龄规定,还写有一些常见的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罪名和量刑等法律规定。朱某也因“知识渊博”而深得其他3名比自己大的同伙钦佩,并被推举为团伙“老大”,其他3人甘愿服从他的指挥调遣。警方查明,半年来,朱某伙同他人作案50余起。 作者:王益彬 唐正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