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根治房市“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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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4:2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本报日前报道《镇江曝光房市“霸王条款”》的消息后,在镇江引起很大反响,不少市民主动对照自己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打电话到工商部门咨询,揭露“霸王条款”,有4位购房者已准备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天,镇江工商部门就接到购房者投诉30多起。 为让“合同审查”切实制约房地产开发商,并唤起全社会监督,共同抵制“霸王条款”,镇江市工商局目前已制定三项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霸王条款”:一是建立投诉公示制度。将合同投诉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二是建立合同格式条款审查与改正的信息反馈制度。即消费者把消费过程中发现的权责不对等的条款向工商部门反馈,工商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形成修改意见,传给开发商自我纠正,最后工商部门再将纠正后的情况向社会公布。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监督管理的信息网络。三是要求房地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专业咨询。要求各家房地产公司开通电话专线,供消费者咨询,同时设专人负责向消费者讲解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从源头上杜绝消费陷阱,最大限度减少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纠纷。 据悉,镇江工商局近日还将对旅游、家装、金融等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刘健 黄莉 张凌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