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了 孩子不能再没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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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4:46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讯只因自私的爱,丈夫不堪忍受长期被无端猜疑和辱骂,一气之下将妻子从工厂二楼摔下致其死亡。5月1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严世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这起人性化判决,记者昨日采访了办案法官。 凶手幼女含泪投书 我的家庭面临解体 母亲死了父亲收监,家中生活一下子没了经济来源。严世宏的16岁女儿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弟弟和爷爷只好辍学,在湖北老家一家服装厂打工。她在写给厦门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信中恳求对父亲从轻处理。 她在信中提到,“在这里我恳求法官看在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分上,对我父亲从轻处理。我本来还在读书,但由于母亲的死亡父亲的锒铛入狱,我被迫辍学,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弟弟和一个疾病缠身的爷爷,一想起家里的处境,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不禁泪如雨下……从懂事起,我觉得父亲就是一个老实而又本分的人,母亲是一个性格多变脾气古怪有点小心眼,经常和父亲为一点小事而吵个不休的人,总怀疑父亲在外面有别的女子,因这些思想引起一些心理变态……我认为父亲可能对母亲实在是忍无可忍……” 做了十几年吵架夫妻 摔死她后我也清静了 审讯笔录中,面对妻子的死亡,严世宏说,这十几年来,妻子老是怀疑他和其他女人有男女关系,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天天跟着他。他平常不能看其他女人,也不能同任何一个女的讲话,甚至工厂里男女共用的厕所,在其他女工用过后他都不能上。这十几年来,他被妻子搞得抬不起头,每个工厂干不到一年就得辞工。那天,他没考虑到后果,压抑的怒火一下子爆发了,他和她夫妻十几年了天天吵架,“摔死妻子我也清静了。” 一审依法应判死刑 孩子不能再没父亲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办法官陈军晖,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严世宏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依法应判死刑。但考虑到妻子邱某在婚姻生活中对引起夫妻双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且严世宏的杀人行为系一时冲动而引起,在案发后有到医院看望被害人,在得知他人报警时未逃避抓捕,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另外,针对严世宏女儿来信经核实情况后,法院在定罪时也认为,对于一个母亲死亡父亲被关的家庭,两个孩子生活没有了经济来源,其中已有一个辍学,这时孩子不能再没有父亲,所以综合考虑就判处严世宏死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