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司法倾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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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22:09 人民网 |
人民网青岛5月18日电人民法院理应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人民法官理应成为城市文明的楷模.一项旨在营造青岛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打造青岛法官文明司法崭新形象的司法文明建设活动,在青岛市两级法院蓬勃开展。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青岛市法院司法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日前陆续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加强司法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文明司法行为规范》等文件,对青岛市委作出的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行了因地制宜地具体落实,为营造青岛市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绘就了崭新蓝图。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契机,建立起司法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两个提高,即通过开展司法文明建设活动,使广大法官的司法水平明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确保三个不出,即:确保不出一起因法官枉法裁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不出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出一起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为推动司法文明建设活动有序进行,青岛市中院始终遵循四项原则,即一是人本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和权利;二是便民原则,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德化原则,韬养法官文明优良的社会品德和崇尚法律的职业操守,引导法官树立司法良知和求知博学的风尚;四是中立原则,维护司法的中立、公平与正义,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审判。 为确保活动效果,青岛市中院把加强司法文明建设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审判机关系列活动、庭室建设年活动等五项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各种实实在在的司法文明活动,努力提高青岛市法院的整体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青岛市中院还确定了五项工作重点: 一是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现代司法理念。 二是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窗口部门建设。建立和完善方便群众诉讼的措施,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实现裁判文书公众查阅制度,切实做到审务公开;同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社会特困群体、弱势群体参与诉讼应给予相应的救助;建立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接受监督。 三是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听诉,法官和书记员对开庭工作要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开庭时迟到、早退及随意进出;不准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不准随意打断和制止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发言等;同时要仪表端庄,维护法庭威严。 四是要秉公执法,保持清正廉洁,加强修养,约束户外活动,恪守十个严禁、即: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亲友的宴请;严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参加可能借助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等。 五是争创服务品牌,促进司法文明。通过坚持不懈地打造和创建服务品牌,努力塑造青岛法院的良好形象,在全市民主评议中,力争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对象的责任投诉控制在3%0以下。 青岛市中院在大力弘扬司法文明的同时,两级法院重点对法院内部存在的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改,加大惩诫力度。对违反十个不准、十个严禁等规定的,要严肃纪律,按有关规定作出及时认真处理。同时,中院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定期讲评、通报情况、及时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确保司法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宋学春乔丕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