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案加赠“检察长寄语” 真情挽救失足女大学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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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23:03 红网 | ||
杨某是从海南来长沙求学的女孩子。2005年3月30日晚,杨某利用事先偷换来的室友袁某银行卡盗取了2500元现金。今年4月底,公安机关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案件材料后,办案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杨某平时是个好学生,曾多次获过奖励。经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杨某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属一念之差应当挽救,不起诉更有利于其教育改造。 宣布不起诉的程序很简单,但要起到教育作用却不那么容易,因为不起诉书是严肃的、公文式的,往往让人看了就弃置一旁。怎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枯燥的不起诉书变得生动又富有教育性,让该院党组狠费了一番脑筋。经反复研究,决定在不起诉书后面加赠富有人情味的“检察长寄语”,寓情于法,以情动人,开展随案教育。对杨某,副检察长蔡伯祥在“检察长寄语”中这样写到:“希望你不要辜负老师同学们的期望,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能报效社会、报效祖国。”这样的真情不仅打动了杨某,也感动了其所在的学校,学校领导主动与检察机关取得了联系,共同商定了帮教的计划并给予了杨某继续留校完成学业的机会。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张杰介绍,这样加赠富有人情味的“检察长寄语”,开展随案教育,已经在雨花区检察院形成制度。今后办理类似的案件将予以实行。(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 蒙志华张杰)(编辑:张广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