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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论斤赔”的规则等着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0:08 红网

  寄了几十年的信,去年才知道,邮局弄丢了你的平信,是什么责任也没有的,因为现行的《邮政法》写着:“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所以,四川绵阳的一家邮局,把200万封邮件卖给了废品站,这邮局不怕打官司,也不愿调解,更不肯赔偿(2004年6月9日《报刊文摘》),——敢情有《邮政法》给撑着。

  坐了几十趟飞机,而且也丢过行李(幸亏只被错拉到别的机场,过了两天,给送了回来);今天才知道,要是托运的行李找不回来,航空公司的赔偿是“论斤”的(5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因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我上次的行李幸亏没丢,否则,一个大的旅行袋,最多能赔个500元,而里面的一台傻瓜相机就一千多元,——想想都后怕。

  随着客运量的增长,行李丢失现象日趋增多,据说,仅一家厦门航空公司,一天多的时候就会有好几十起,全国呢?“论斤赔”的规矩实行了十年,这十年里又有多少起?有位先生,带的一件西装就是4000元,结果赔了200元;有位女士,3万多元的损失,却只依法拿回1000元的赔偿。——难怪飞机托运的时候,不认货,只过磅,就为了到时候可以“按斤赔”;也难怪上飞机装货、下飞机卸货、出机站验货,机场人员总是甩手掌柜似的漫不经心;更难怪我找不到行李,机场却没人着急,填个表了事,只让我回去等消息……敢情人家不怕赔。超市那盐渍渍、湿漉漉的海蜇头也是50元钱一公斤;可旅客丢的是带上飞机的行李,天知道这赔偿标准是怎么定出来的。

  去年,邮件“丢了白丢”的新闻,使人们认识了一部霸王似的《邮政法》;今年,飞机行李“论斤赔”的新闻,又让人们认识了一部霸王似的《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但如现行的《邮政法》,依然现行;“论斤赔”的民航《规则》,也难说不会明年照旧“论斤赔”。人们想知道的是:究竟还有多少“论斤赔”的规则等着改,总不能一年提一部,更不能提了也白提!(稿源:红网)(作者:慕毅飞)(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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