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淮河太湖排污必须持有许可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46 法制晚报 |
环保总局发出通知——— 本报讯今天上午9时30分,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淮河和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明年以前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最终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制定并下发了《淮河太湖流域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工作方案》,确定了申领程序、证后监管和处罚措施等。 作者:陶颖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