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单位将全部划定“缓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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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杨艳 实习生 严芳芳) 今后,南京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缓冲区范围内建什么,怎么建,甚至旧建筑能不能拆除,都将由建设主管部门和文保管理部门共同商定。正在召开的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十六次会议上,胡勤刚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在历史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建立保护缓冲区》议案有了处理意见。 据悉,南京市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上地下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目前有289处文化遗产列为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相当部分的历史遗迹未列入保护范围。 其实,南京规划、文物等部门已在2002年完成了主城243平方公里范围内文物紫线(市级以上)的划定工作,划定的两条控制线中,靠近的一条为文物本体保护线,第二条是文物本体周边保护性的建设控制线,即相当于代表在议案中所说的保护缓冲区。此外对特别重要的文物和成片的历史保护区还划定了外围第三条控制线,即环境风貌协调控制线,保护规划都对每条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控制和保护要求。目前这一工作正在向郊县一级延伸,预计今年可完成全市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缓冲区的全部划定工作。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还建议,对南京现存的大量民国优秀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名木全面普查、确定保护对象,将其纳入保护名录,作为规划时的保护依据。此外,认真制定和调整完善老城改造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在历史文化遗迹周边保护缓冲区内改造时,不宜成片拆除,在对该地区内的文物价值和保护意义总体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不得拆除的文物和重要建筑,力求维持原有风貌。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可与保护区外甚至新区联动开发,实行整体打包的办法实现综合平衡,避免单个项目开发因追求最大利益而影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19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