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政策要不要改(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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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11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正方 顺应潮流完善修改 现在人才、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举例说,男方的妻子是外地农村户口,但她长期在男方住处打工,或者父母长期和儿女一起居住,户口却不在儿女处,造成探亲假操作起来很难“取证”,也比较容易造假。因此我认为,探亲假政策应当改一改。 江西省鹰潭市文联 李庚道 期待“常回家看看” 虽说现在通信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不少人还是盼望经常与异地的家人团聚。我想,若能将原来每4年一次的探亲假分解为4次进行,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分季度进行,并把每次探亲时间缩短在一周内,不但能常回家看看,还有利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福建省读者 林宝铁 现行政策不合时宜 探亲假政策是用来规范劳动者探亲休假期限及假期待遇等的一项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探亲假政策的参照作用和政策效力已经弱化,事实上,许多单位对休假问题一般都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来处理。既然探亲假政策已经不合时宜,应该进行改革。 山东省蓬莱市人事局 张春光 反方 不能削弱只能加强 实行探亲假制度,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而且也是机关和企事业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属于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所以,这项制度只能加强,不可削弱,更不能废止。另外,我认为,应该让农民工也享受探亲假待遇。 安徽省东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启胜 灵活掌握无大碍 探亲假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实行双休日和黄金假日后,异地职工“常回家看看”的时间更充裕了。在探亲假时间的长短安排上,多少年来,各单位都能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灵活把握,深受职工及其家属的欢迎,故不需要再作什么修改。 江苏省江都市大桥镇 陈柏祥 作为福利不宜改 尽管探亲假的规定已经颁行20多年,客观情况也有了较大变化,但是,探亲假作为一种福利性假期,没有必要予以修改。目前,一般的公务员、职工每年可以享受的假期已经大大超过20年前的规定。事实上,只要合理安排,完全可以解决假期短、周期长等缺陷。 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 庾向荣 《华东新闻》 (2005年05月19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