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违章行人应引入“义务执勤”(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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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1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据报道,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频频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广州交警将重点整治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冲红灯等五大行人违章行为。报道还指出,治乱面临的两大难题是:违章者众警力少和交警“罚不动”。 纠正行人违章,罚款是个办法,但罚款至少要有两大前提作保障:一是“要抓就一定得抓个现行的行人违章”,否则就无以对证,这需要大批人力、物力作后盾,估计全部警察上路“埋伏”都不够,用不了几天也会筋疲力尽;二是“要抓个经得起罚的”,尽管几十元的罚款对一些人而言是小意思,但不可避免地会遇上没带钱或压根就想赖掉的违章者,此时警方又能耐他何? 有这样一则幽默,警察抓住一名违章的行人问:“你怎么不看红绿灯啊?”违章者说:“红灯我是看见了,只是没看见你而已!”还有一个笑话是,某君随地吐痰被逮住,按章罚款5元,他掏出10元扬了扬,对执法者说:“不用找了,让我再吐一口。”这不是笑话和幽默,生活中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对这些抱着“有钱能使鬼推磨”、不会“思过”吸取教训的违章者,经济处罚是没有多大效果和意义的。笔者作为一名警察,有过亲身体验,深知警方查处行人违章之艰难。其实,要想让市民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意识,也绝非仅靠简单罚款就能解决问题。 对行人违章施以罚款是一种教育手段,而非目的。笔者认为:警方在查处行人违章中所遭遇的种种难题,可以在惩处行人违章过程中引入“义务执勤”来解决。“义务执勤”,就是让违章的行人不仅要受到经济上的处罚,而且要承受“行为上的处罚”,请违章者做一次“义务执法者”,让他一直“站岗”到抓住下一个违章的行人为止(或者硬性规定“执勤时间”)。这样一来,大大增加了行人的违章成本,这比单纯的罚款更具教育意义。这在国外是一种常用的惩罚和教育兼备的对付行人违章的办法,也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华南新闻》 (2005年05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