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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如何保护你?(政策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5: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采访人:本报记者 李舫

  解读人:文化部副部长 周和平

  昆曲、木卡姆、古琴、杨柳青年画、傩戏、剪纸、茶艺、皮影戏……这些传统表演艺术、民间美术、民俗活动、民间礼仪、传统技艺,深为老一代人喜爱,却没有多少年轻人熟悉,有些甚至面临断代失传。可喜的是,它们现在都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被依法保护。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我们请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进行了解读。

  消失和破坏易被忽略

  民间文化遗产面临消亡的威胁

  与故宫、长城等有形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主线的活遗产,更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传承,蕴含着民族民间文化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人所在的时空、周边环境和社会活动中,因而其消失和破坏更容易被忽略。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所说:“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

  全国普查摸底数

  代表作名录体系将建立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中国代表作名录体系。在全国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部今年全面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本世纪以来开展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普查将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首批申报工作将启动

  项目须具备五大标准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国家即将启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工作。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都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标准: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三、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四、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五、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办法》规定,申报项目还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10年保护计划。今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将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产生。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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