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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应该是一位真正的办学者(专家评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5: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汤有祥(浙江省安吉上墅私立高级中学校长)

  我国现在推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那么,承担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的校长实际是在代表政府履行推行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即代表政府而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校长应该有行政级别。

  当然,中小学校长有了行政级别,就具备了调移升迁的可能,这也没什么不好。教育行政部门有一些来自教育教学第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对制定教育政策是有利的。关键是任命校长的机制要改革,要把上级提名考核同民主选举结合起来,真正把有能力的教师推到校长的位置上,这才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在当前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自主实施学校日常管理,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这有利于增强学校的自主权,有利于增强校长的责任心,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作为安吉上墅私立高级中学的校长,我没有行政级别,但学校从诞生之日起,就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因此,校长有无行政级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校长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办学者,而不是一个只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负责的人。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9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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