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建设在“阳光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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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6:15 北方晨报 |
本报讯姚晓滨记者常琳报道5月17日,鞍山一中新校园学术交流中心和体育场看台等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火热进行,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使得参加招投标的4家企业在“阳光操作”环境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鞍山一中新校园占地面积131077平方米,预计投资总额高达1.5亿元人民币,是国家重点高中规模较大的场所建设项目。为确保该重点工程成为精品廉政工程,从源头上遏制建设工程领域内的腐败现象,铁东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提前介入、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同步预防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将监督关口前移。该院在新校园工程指挥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并制定了10条工作细则。工作站还与指挥部签订了《廉政工程合同书》,确立预防工作机制,从工程立项开始到招投标、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开展跟踪监督和全程预防,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