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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绝对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7:11 大连日报

  大连市政府5月8日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关于加强乞讨管理的规定》,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划定了一些地方作为禁讨区(报道详见本报5月9日A1版)。这条消息很快就在国内外引起关注。在国内若干网站和几家报纸上,出现了一些不赞成、甚至指责的声音,几乎是“嘘声一片”。

  其实,“嘘声一片”并不等于大家都反对。和我一样,大多数市民都是拥护市政府的规定的,认为这是正当、正常、不必多说的,所以也就不说话了。只是反对的人在那里虚张声势罢了。

  反对者的主要观点,是认为“设立禁讨区,损害了乞讨者的权利”。乞讨者当然也拥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包括选择以乞讨为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是,谁都没有绝对的、为所欲为的权利。公民有出版自由,但是出书出报还得有个书号、刊号;公民有结社自由,但社会团体得登记注册了才能活动。大连市对乞讨者划出了禁讨区,主要是海、陆、空交通的场站,商业繁华的中心市区,对外开放的宾馆等等。乞讨者在这些地方活动,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社会混乱,不能为了他们的权利而影响了其他人的权利。为了更多公众的利益,对乞讨者予以限制,这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一个人就是从事正当经营,他的经营场所也不可随便变更;难道乞讨者的权利高于经营者的权利,连地点也要“通吃”,一点儿也不受限制?

  反对者的另一个观点,是认为设立禁讨区、限制乞讨是“不问民间疾苦”。作为一级地方政府,大连市是费了些力气关注乞讨者的“民间疾苦”的。大连市有救助站,发现站街乞讨者就劝他们接受救助,但是有人就是坚持不接受救助。依照现在的法规,不得强制进行救助。他们就是认为,站街乞讨比进救助站更好一些,既然劝不动,就只好对其乞讨地点加以限制了。如果任由乞讨者随便活动,他们的“民间疾苦”解决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可就变苦了。走一段繁华路街,就有五个乞丐像站岗似的上来“追逼盯人”乞讨,心里能不添堵吗?

  至于有些文章及网络上的帖子夸夸其谈,为乞丐“鼓与呼”,人们从那里面只能看到一种伪善。也不知那些人仙家何处,现在好多住宅小区都是封闭的,保安监控,不让乞丐进来,也没听说他们里面的谁善心无边,突破了保安的防线,把乞丐带进小区。如果把地球比作一个村,大连也不过就是一个社区了。你那个小社区反对乞丐进入,怎么能够设想,大连市这个大社区会对乞丐竭诚欢迎、任其畅通无阻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高调子还是少唱为好!

  乞丐是一种特殊的流动人口。各地政府有出外招商引资的,有延揽高科技人才、许以各种优惠条件的,还真没听说欢迎乞丐“流”进来的。世界各国,中国各地,不管发达与否,都存在着乞丐。既然这样,大连市政府面对现实,把他管起来了,这正是对人民负责、依法行政的表现,也得到了市民的拥护和好评。反过来,如果对乞讨现象不闻不问,不加限制,乞丐满城满街,人民对政府反而会不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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