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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保,残疾人将“高人一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7:50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 倪艳 通讯员 邓江淮)今后,在城市拆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昨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正式亮相。

  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专项补助金制度

  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成了我市助残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并落实提高10%—20%的补助标准的政策,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还将探索建立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专项补助金制度。此外,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意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残疾职工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外,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农村残疾人,其本人承担的合作医疗费用,由政府出资并享受一定的优惠照顾。在城市拆迁、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考虑残疾人的出行方便,尽可能把肢残人和盲人安排在底层居住,并搞好无障碍建设。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做好农村特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对特困残疾人新增危房做到“有一改一”。

  每年100万元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资金

  今后,我市将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培训力度,将残疾人就业纳入社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指导,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社区性、公益性事业就业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安排和推荐一些适合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生产的产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性、庇护性机构,安置中度、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落实其享受福利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积极扶持和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并减免相关费用。各级残联对残疾人创业提供资金援助,每年从保障金中支出100万,对300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资金援助。

  5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年内得到服务

  我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残疾人事业,通过政府采购或补贴、民办公助和私营等多种形式,兴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寄养单位和设施,推动残疾人工作由单纯求助保障型向福利服务型的转变。围绕省政府制定的2010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今、明两年我市将实施对特困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和精神病人免费给药为主要内容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今年底,我市将有一半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服务,以后逐年递增10%。(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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