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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八项措施杜绝“看病难、看病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29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玉芬,通讯员王希雨报道:5月11日,市卫生系统推出8项举措,对“开大方”、“滥检查”、“滥收费”等不良行为套上“紧箍咒”,长期以来困扰社会和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得到解决。8条规定大胆触及手术、用药、住院等重要的诊疗环节。“住院容易、出院难”,这是群众比较反感的问题,这次对缩短平均住院日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择期手术术前住院日不超过3天,急症手术随到随做。坚决制止重复检查、滥收费,规定门诊和住院检查结果通用。一般病人凡在门诊已经做过的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X线、CT、MRI及各种内窥镜检查等项目,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收入住院者,住院后一般不再重复检查。同时,推行医院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今后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各医疗机构应对其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临床用药存在回扣、提成者予以淘汰。为根治药品虚高定价和以药养医现象,建立医院临床用药监控公示通报制度,如发现某种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回扣、提成、开单费等不良行为,立即予以淘汰。对10种疾病的医药费用进行单病种控制并定期公示。将于今年6月1日起,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心脏病(冠状动脉搭桥术及支架植入术)、急性阑尾炎(手术)、小儿支气管肺炎、脑出血(保守治疗)、子宫肌瘤(手术)、老年性白内障(单眼)复明术、胃大部切除术、甲状腺瘤(单侧)切除术、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保守治疗)、分娩(平产及剖腹产)等10种疾病的医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控制,并由市卫生局每季度向社会通报和公告,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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