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非标准信封禁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1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见习记者董鹏飞首席记者伏怡)从6月1日起,用户手中留有的按原标准生产的信封(1—9号普通信封)将不允许在邮政通信网络中使用,邮政窗口也将不再收寄,使用非标准信封的将悉数退回。 目前,鞍山地区有三家单位被批准可以生产信封,它们分别是:鞍山市报业集团印刷厂、鞍钢日报社和海城邮政印刷有限公司。凡无《信封生产监制证书》而生产信封的印刷企业,将依据《辽宁省邮政条例》和《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