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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当着债权人分配 令人心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04 桂龙新闻网

  “虽然我们的债权没能完全得到实现,但法院对执行款分配实行公开、透明的做法,让人心服口服。”昨天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阳光能源厂”系列案执行款债权人分配大会上,一位债权人发自内心地说。据了解,对执行回来的款物进行“阳光分配方式”,在南宁中级人民法院尚属首次,这在全国也是比较先进的做法。

  “阳光能源厂”系列案涉及邕宁县阳光能源厂和广西天体阳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系列案件。这两个单位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同一经济实体,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管理不善,已严重资不抵债,欠债累累。涉及两单位的44个系列案分别在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结生效。这一系列案涉案类型多,包括借款合同纠纷、拖欠工程款纠纷、劳动争议、欠款纠纷等,涉案标的达2110万多元。2003年11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得款448万多元。面对这种“僧多粥少”的状况,如何分配执行款成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保证执行款项公正合理的分配,南宁中院经合议庭讨论制定了初步分配方案,决定把方案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债权人和媒体的监督,进行“阳光分配”。

  昨天上午44位“阳光能源厂”系列案的债权人和南宁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同时被请到南宁市中院。主办执行法官唐伟杰首先将该系列案的基本执行情况、执行拍卖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将中院拟定执行款分配原则、理由和分配方案一一作了公布,随后认真听取各债权人对分配方案的意见。对债权人提出的分配意见,法院将进行综合讨论合议之后,确定最后分配方案。

  区机械公司一位参加会议的人员对记者说,阳光能源厂欠其公司工程款达20多万,按比例,他们这次可以拿回2万元左右。虽然少了点,但法院为了这个复杂的案件,为了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及如何分配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又把这些做法、剩余款数公开,征求债权人分配意见,谁要想搞什么手脚就不那么容易了。分配款项一清二楚,谁都没有怨言。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称,“阳光分配”执行款公正、公开、公平、合理、透明度强,避免过去一些债权人误解法院进行“暗箱操作”而产生诸多矛盾,维护了群众利益,也维护了法院形象。今后中院将根据群众意见不断改进,逐步推广此做法。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黄珊 作者:曾屹崧 党建军 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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