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教师多次强暴猥亵13女生 家长向校方索赔1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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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0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5月19日电据新文化报报道,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某小学教师栗锋三年间在多种场合,先后对带班级内10余名女学生进行数十次的强暴和猥亵。2003年3月14日,法院一审判处栗死刑。之后,13名受害学生的家长,一起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栗锋原所在学校以合理方式赔礼道歉,并赔偿受害人合计130万元。 2003年3月14日,有关该案的刑事部分审结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开始了民事赔偿部分的审理,随后作出中止审理决定,将案件交给上级法院,申请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司法解释。 200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批复,首次对此类型案件作出司法解释,认为对于学校疏于管理而导致学生遭受性侵犯的案件,受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按照民事纠纷案件予以审理。 今年5月17日,距栗锋被执行死刑22个月了。当日9时,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庭内,栗锋当时所在学校的代表和13名受害学生家长的代表及代理人,就受害学生家长提出索赔总计13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官调解。 受害学生家长及代理人提出,学校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向受害学生和家长道歉,同时学校必须对疏于管理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代表则表示,对学生的犯罪是栗锋本人的行为,他自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本身没有过错,只是在管理方面有过失。而且学校也没有能力赔偿学生的损失,如果家长接受,可以给每人1万元的赔偿,但要分期支付。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当天的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据该案的主审法官介绍,由于双方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近期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卢红) |